自贸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将试点

发布时间:2024-02-20 11:15   内容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26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18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将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自贸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将试点

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资讯信息,所渉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消费。文章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站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