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山公积金互认互通,两地签署融合发展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6-24 19:48   内容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18882   

深中通道通车在即,两地公共服务一体化再迈上新台阶。

近日,深圳市、中山市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标志着深中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深中政务服务“同城通办”迈上新台阶。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玉珊表示,随着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两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两地已经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20多项业务互联互通,并设立“深中办事专窗”和专项服务热线,为两地缴存者提供“一对一”定向服务。

另外,《通知》也提到,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才,在中山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和中山人才同等待遇。深圳缴存职工在中山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副主任周佳曼近日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中山市级和区级共提供近5000套人才房,保障全市人才的安居。在贷款支持方面,以博士学历人才为例,在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6倍额度。

“两地人才流动更加畅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住房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升,深中公积金融合发展成效初显。”黄玉珊透露,目前,两地缴存职工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等方面可享受同等互通的政策待遇。

截至目前,中山已向在中山购房的深圳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25笔共计6600万元。此外,两地职工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实现系统智能审批,即办即转,今年以来深圳、中山公积金转移接续801人次,转移资金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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